中国拟立法鼓励社会力量在家庭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

11

我国拟立法鼓励社会力量在家庭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胡浩)1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家庭教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将法律名称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在家庭教育中充分发挥作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

同时,草案完善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进一步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

为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和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而不是为未成年人提供学科教育等服务,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草案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并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规定了处罚。 【编辑:田博群】

上海“史上最严”的垃圾分类将满一周年 答卷如何?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金句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

镜观·回响|文旅融合激活“老家河南”新动能

意大利部分地区出现猪瘟 或致火腿出口崩溃

黑龙江省深化多领域监管创新 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38天更换880根桥枕 南京长江大桥铁路桥新一阶段维修进行中

汪涛:明年中国经济增长仍会在5%以上

云南正式进入5G-A商用时代 发布十大应用场景

郭树清:加速推动国民经济恢复正常循环

(聚焦海峡论坛)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在厦门举行

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举办建馆45周年活动

“寻包达人”助旅客南宁东站找回遗失挎包 台胞点赞服务高效

香港海洋公园本月18日重开 即日起接受网上预约

今年前7月 北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2%

海运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旭R网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